德國離婚證大使館認證流程是什么
在構成德國離婚的條件相對簡單,但程序因具體情況有繁簡之別。
1、在德國離婚的構成條件可以因婚姻關系破裂為由提出離婚,其中包括“不愛”對方等主觀原因選擇不愿意繼續的婚姻關系。
2、在中國,雙方協議離婚的執行速度可以很快。但在德國,即便雙方同意離婚,但其分居時間還不足一年的,法院不給予判決。雙方協議離婚且分居滿一年則可裁定為婚姻破裂。如想加快離婚的速度,向法院提供有力證據證明分居時間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3、如只有一方提出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執行程序的時間較長,為三年。則只有一方提出離婚的,完成時間需三年,如想加快離婚速度的,提出方應提供強有力的證據,如,虐待,有新的伴侶等。
4、離婚后的財產分配,與雙方各自的收入情況相關。其中也包括婚前財產婚內共有財產的證明等。2009年起,德國家庭法規定,退休金也歸于共同財產,但三年以內(包括三年)的婚姻不算在其中。
5、德國家庭法規定,如果婚姻一方在離婚后不能負擔自己的生活費,有權向婚姻另一方提出生活費請求,前提是滿足以下條件。第一,因照管子女而要求生活費。第二,因年老而要求生活費。第三,因疾病或殘疾而要求生活費。四,在獲得適當就業之前的生活費,收入過低的工作也滿足此條件。五,婚姻持續的時間較長的,依公平原則給予考慮。
以上詳細的羅列了德國離婚需要符合的條件,如中國公民在德國登記離婚,其離婚證明要在中國使用,還須辦妥德國使館認證。
德國離婚證大使館認證辦理所需資料:
1、德國離婚證復印件
2、當事人的護照掃描件
3、大使館認證申請表
德國離婚證大使館認證辦理步驟:
1、首先委托當地的國際公證律師對文件進行公證
2、其次把公證好之后的離婚證送往德國外務省或授權認證機構辦理認證
3、最后把文件送往中國駐德國大使館辦理使館認證
德國離婚證大使館認證辦理時間通常是15個工作日,加急辦理時間是7個工作日。
此外德國出具的其他個人文件都可代辦德國使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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